量刑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单纯提出量刑建议并不等同于量刑监督.检察机关需要关注诉讼过程中一切可能影响公正量刑的因素和环节.量刑监督不是审判之上的监督,需要的是检察机关的深度参与.检察机关在全面收集量刑证据和保障被害方参与量刑过程上负有义务,同时,应当将对法院认定的辩护方量刑证据的真实性和量刑裁判的说理作为量刑监督的重点,只有将二者结合,不断提高自身的调查能力、加强知情权的建设,才能实现促进量刑公正、约束法官量刑自由裁量权的监督目的.
量刑监督、量刑证据、被害方参与、量刑说理
DF8;D91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010年课题
2011-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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