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犯罪论体系的若干辩驳
对待中国传统的四要件犯罪论体系(犯罪构成理论),存在着"在坚持这一体系的前提下予以完善"和以德日的三阶层体系加以改造的"推倒重来论"之间的激烈争论,其中前一种观点对于后者进行了猛烈的反击.作为一个"推倒重来论"的倡导者,对于这种反击进行针锋相对的辨析和驳斥,会使自身的立场更为坚定、明晰.
四要件、三阶层、推倒重来
TU-;D91
作者承担的司法部课题"重构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比较研究与路径选择"项目编号06SFB3011
2010-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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