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占有"之区别——兼论封缄物的刑法属性
刑法和民法在许多方面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但是某些区别在表象上却并不明显,占有制度即是表现之一.较之于民法,刑法更注重社会整体利益的保护,因此占有制度中对占有意思的要求较低,而更注重于占有的事实存在及客观方面的表现.具体到封缄物特别是不易打开的封缄物上,出于权利救济以及观念占有的刑法排除等方面的考虑,应承认受托者对封缄物包装和内容的事实占有,并对共同占有和占有辅助进行个案认定.
占有、区别、封缄物、财产、财产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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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D92
2009-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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