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价值分析
我国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后,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既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又具有深厚的价值底蕴.其哲学基础在于矛盾的特殊性,法理学根据在于矫正正义,诉讼法学根基为有罪必诉、有诉必审,刑法学价值在于一般预防,经济学价值则为诉讼效率.
刑事缺席审判、价值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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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D92
作者主持的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我国反贪污贿赂犯罪的立法回应与完善"编号06C766之阶段性成果
2009-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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