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犯的认定标准研究——以具体危险说与抽象危险说的比较为侧重
在不能犯危险的认定标准上,主要存在抽象危险说、具体危险说等学说.抽象危险说从行为者的意思的危险中寻找未遂犯的可罚性根据.抽象危险说过于注重行为者的主观意思之危险性,没有跳出主观主义的窠臼,难以令人信服.具体危险说以一般人及行为者所能认识到的情况为基础,从一般人立场判断具有结果发生的可能性时肯定未遂犯的成立,没有可能性时则肯定成立不能犯,兼顾了主客观两个方面,符合主客观相统一的刑法原则.
不能犯、危险的定义、具体危险说、抽象危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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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D92
2009-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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