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行的着手
在关于实行的着手的诸学说中,主观说、实质客观说及折中说均具有种种缺陷而无法作为认定着手的标准,形式客观说虽然抽象,但却最符合犯罪构成原理且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因此应提倡以形式客观说为基准,以实质客观说为补充的综合客观说.
实行的着手、主观说、形式客观说、实质客观说
DF7;DF0
2009-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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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的着手、主观说、形式客观说、实质客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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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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