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赃物罪中犯罪所得物赃物性质的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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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赃物犯罪中,犯罪所得物并非任何时候都始终保持赃物的性质.在某些情况下,犯罪所得物会由于发生一定事由而丧失赃物性质.这些事由主要有:归还被害人或者被司法机关追缴,因即时取得、加工、附合、混合或者放弃返还请求权、撤销权等而丧失所有权.这些事由一旦发生,犯罪所得物就丧失赃物性质,此后对该物的处分行为不再构成赃物罪.

犯罪所得物、赃物性质、赃物性质丧失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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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8-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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