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学科性质的新思考
国内外犯罪学界对于犯罪学的学科性质从不同的角度、层面进行了认识.立足我国实际以及从整体上进行把握,其学科性质应确定为:从知识构造层面上,犯罪学应该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从关系论层面看,犯罪学是刑事科学的基础学科;犯罪学与社会学虽然是同属于经验、事实学科,但是犯罪学不应是社会学的分支学科,而应是与之相对的独立学科;从学科发展层面看,犯罪学是一门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学科相互融合、多向发展的边缘性学科.
犯罪学、学科性质、综合性科学、基础科学
D9(法律)
2008-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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