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17.2007.03.013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若干操作问题研究
构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尚有一些程序问题需要解决.就其适用范围而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仅适用于"侦查机关的违法取证行为"而不适用于"私人的违法取证行为",但对于私人采用极端反人性的手段所获取的证据,应当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予以排除;同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仅适用于"非法证据"而不适用于"瑕疵证据","瑕疵证据"可以经由补正而继续使用,而"非法证据"则应当彻底排除,而且这里所谓的"排除",指的是彻底意义上之排除,即,一经排除则不得再次采用;对于口供而言,不仅排除该证据,而且排除该证据源,即不仅排除该口供本身,而且排除口供这一证据类型.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非法证据、瑕疵证据、被告人
D9(法律)
2007-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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