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17.2004.05.009
聚众斗殴案件中对纠集者、首要分子如何处罚--兼谈对刑法第292条第二款的理解与适用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案件中的纠集者、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是否一律承担致人重伤、死亡的刑事责任不能简单而论,而应结合个案的具体案情而定.处理这类案件,首先要把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区别开来,其次要根据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理念和分化瓦解犯罪原则,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第292条第二款.
聚众斗殴、首要分子、法律适用
D9(法律)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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