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诈骗罪的立法重构--从非法占有目的谈起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7-9017.2004.03.006

金融诈骗罪的立法重构--从非法占有目的谈起

引用
无论是从语义规则,立法技术,还是从立法者对金融诈骗罪的体系安排、客体设置上来看,金融诈骗罪的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都是包含"非法占有目的"的.但这一目的要件的存在,却导致了司法诉讼证明的困境,既不利于金融秩序的稳定,也不利于严格执法、保护人权.针对这一问题,笔者建议,从立法上着手,将金融欺诈犯罪设置为行为犯的立法模式,以从根本上摆脱司法困境,有效打击金融欺诈犯罪.

金融诈骗罪、诉讼困境、立法完善

F8(财政、金融)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9-4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刑事法杂志

1007-9017

11-3891/D

2004,(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