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17.2003.03.014
跳槽带走技术秘密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犯罪嫌疑人杨某、周某于1998年至2000年3月在A公司(系一家中美合资企业,主要生产快干油漆),分别任销售部和技术部经理;2000年10月二人离开A公司,进入B公司(系内资企业,主要生产快干油漆),分别担任销售和技术职务.……
跳槽、技术秘密、中美合资企业、犯罪嫌疑人、油漆、销售、生产、内资企业、快干、技术职务、经理
D92(中国法律)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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