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17.2002.01.007
关于增设故意制造事故罪的建议
事故发生的原因,一是自然力或者其他意外;二是人为的破坏;三是责任者的过失.故意制造事故的案件在我国确有存在,但我国现行刑法对故意制造事故的行为并未作出定罪量刑的规定.为弥补这一不应有的疏漏,我国刑法应当尽早增设故意制造事故罪.故意制造事故罪的主要特征是:行为人主观上有制造事故与规避责任的故意,且利用了某些客观条件或相关人的过错,行为人熟悉相关规则具有相应的技能,犯罪证据的获取难度相对较大.
事故、增设、故意制造事故罪
D9(法律)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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