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17.2001.06.013
论审查批捕工作机制的改革
@@ 我国实行逮捕的提请权、审批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制度,其中,审查批捕权是专属于检察机关的权力,是检察机关实现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检察机关恢复和重建二十余年来,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审查批捕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形成了一些相应的工作制度,对于保证严格执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检察事业的发展和检察改革的整体推进,现行的审查批捕工作机制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需要改革和完善.
审查批捕权、工作机制、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改革和完善、工作制度、职能发挥、整体推进、严格执法、适应形势、检察改革、执行权、相分离、提请权、审批权、重建、实践、权力、经验、逮捕
D9(法律)
国家检察官学院校科研和教改项目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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