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创新畜牧业产业体系--关于莱芜市开展培育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的专项调研
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充分说明了中央对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高度重视。为了推动全市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的健康快速发展,莱芜市畜牧兽医局通过科学规划、实地调研、机制创新等措施,围绕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因势利导,按照“加快发展,逐步规范,创新机制,提档升级”的思路,培育发展了一批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推动了现代畜牧业发展和产业化经营,成为农民增收的新渠道。
畜牧业产业体系、畜牧业经营主体、新型经营主体、专项调研、主体创新、莱芜市
F326.3;F407.9;F830
2014-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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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