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畜牧兽医机构综合执法存在的困惑及对策建议
在农业部和河南省畜牧局的统一部署下,河南省济源市积极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2012年2月28日,济源市畜牧局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济编(〔2011〕48号)文件规定,发文决定:济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加挂“济源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支队”牌子,成立济源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支队,市畜牧局将行业管理的相关行政处罚、监督管理职能交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畜牧兽医执法机构)承担,市畜牧局与综合执法支队履行了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委托手续。至此,济源市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步入综合执法轨道。
机构综合、对策建议、综合执法、畜牧兽医
TH112;D922.1;S811.5
2014-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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