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执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 2007年8月30日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明确了动物检疫属于行政许可的执法性质,设立了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这是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走向法制、走向服务的一个重要象征,既十分必要,又有其深远的意义.无论是动物或是动物产品,只有货主才能够决定出售、引进或运输的时间,才知道什么时候需要检疫.只有货主主动申报,检疫人员才能有效实施检疫,确保检疫质量和密度,既有助于动物卫生监督行业形象的树立,又能体现动检工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动物检疫、申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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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5;S851.34;D922.294
2011-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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