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6729.2013.04.009
保定市2010年精神卫生指标调查
2011年初,我们根据卫生部《精神卫生工作指标调查评估方案》[1](以下简称《评估方案》),对保定市《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2](以下简称《规划》)部分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
1 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1.1.1普通人群
在年龄为≥15岁人群抽样.按照城市城区和农村人口所占行政区划人口的比例确定城市样本量和农村样本量,城市样本量为400人,农村样本量为1 100人.确定保定市3个区为城市样本,5个县为农村样本.以居委会作为基本抽样单位,抽样方法为家庭人户调查,每个家庭随机抽取1人.农村以乡镇为单位,把每个县所有乡镇按人口数排列,抽取1至2个所辖乡镇,再对所辖的行政村按人口数排列,抽取1至3个行政村,共抽取10个村.以村委会为中心,按照不同方向逐户登记,家庭抽取1人进行调查.
精神卫生、指标、评估、保定市
27
R197.5;R395.6(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13-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79-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