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6729.2009.12.015
"病理性上网"诊断标准的初步制订
目的:初步制订"病理性上网"的诊断标准,为全国测查及完善该标准提供依据.方法:检索文献中常用的与"病理性上网"有关的 "诊断标准"或筛选标准,据此建立"病理性上网"的诊断标准条目库及初步诊断标准.测查中,由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精神科医生(共8名)组成一组,根据"病理性上网"操作性定义,以本文制定的初步诊断标准为检查提纲,交替对79名因上网问题住院的受试者及其家属进行访谈,独立评定并作出诊断.另外,方便选取某高中一年级2个班的全体男生,共44人,由评定者单独访谈、评定.两名评定者均作出诊断时方可确诊,否则排除诊断.结果:123名受试者中"病理性上网"者为54名.两名专家的诊断一致性Kappa=0.812(P<0.001).条目库中12条症状有2条评定者间一致性差,4条对诊断贡献小.在保留的6个条目中,4条以上阳性时,诊断的灵敏度为78.9%,特异度为95.3%.严重程度标准偏严格.确定诊断者的病程90.7%为3个月以上,77.7%为6个月以上.结论:修订后的初步诊断标准包括6项症状标准,3项严重程度标准,1项病程标准,以及排除标准.本标准评定者间一致性高、可操作性强,可作为下一步制定"病理性上网"操作性诊断标准的基础.
病理性上网、诊断标准、网络成瘾、心理测量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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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3.5(社会学)
2010-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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