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3614.2021.04.006
不同级别医院医师对快速型心律失常急诊处理的调查
目的:调查各级医院医师对快速型心律失常急诊处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化治疗提供依据.方法: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对存在急诊快速型心律失常患者较多的科室(包括急诊科、心内科、冠心病监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等)中的医师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共纳入全国东北、华北、华东、华中等地区8家医院,包括4家三级综合医院、3家二级综合医院、1家心血管专科医院.结果:8家医院共收集问卷305份.表示对胺碘酮熟悉的医生比例在各级医院均最高,三级综合医院为94.8%,心血管专科医院为100%,二级综合医院为97.0%.与心血管专科医院相比,三级综合医院可独立应用胺碘酮的医师比例偏低(95.7%vs.74.6%,P<0.05),而需上级医师指导应用的比例高(4.3%vs.21.8%,P<0.05);三级及二级综合医院心房颤动处理中考虑抗凝治疗策略的医师比例(分别为66.8%和69.7%)均低于心血管专科医院(95.7%,P均<0.05);药物治疗无效但血流动力学尚稳定情况下,患者及其家属基本能接受电复律治疗的比例在各级医院均未超过50.0%.各级医院均有50.0%以上的医师认为不能完全规范处理急诊心律失常,70.0%以上的医师认为参加有关学术会议、学习培训班、科室普及相关指南、医师多读指南可改进处理心律失常水平.结论:各级医院医师目前对于快速型心律失常的规范化急诊处理上尚存在不足,可考虑通过相关措施改进.
心律失常、紧急处理、现况调查、规范化
36
R541(心脏、血管(循环系)疾病)
2021-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54-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