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748/j.cnki.issn1007-7693.2021.05.023
机构改革下药品监管部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探讨
目的 探讨机构改革新形势下推进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方法.方法 通过分析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现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结果 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虽已基本建立,但在机制和技术等方面还需从监测体系建立、监测评价能力、监测工作水平等方面不断推进和完善.结论 药品安全与人民健康密切相关,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是保障药品安全的重要手段.南京市各级监管部门需积极配合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机构,不断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以适应在机构改革新形势下的药品监管.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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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54(药事组织)
2021-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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