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出版新规: 外资单位不得从事网络出版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负责人就《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答记者问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公布《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自3月10日起施行.规定对网络出版服务许可、网络出版服务管理、监督管理、保障与奖励,以及法律责任做出说明.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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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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