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垄断 维护公平竞争出规范——商务部反垄断局负责人就《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商务部发布的《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将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日前,商务部反垄断局负责人就《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为什么要制定《办法》,依据是什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确立了经营者集中事先申报制度.《反垄断法》第48条规定了违法实施集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罚款等.自《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实施以来,截至201 1年底,商务部共审结382起经营者集中案件,其中禁止1起、附条件同意10起,其余的均无条件同意.但我们也注意到,由于种种原因可能仍有经营者集中未依法申报的情形.为了提醒经营者要及时依法申报,更好地贯彻实施《反垄断法》,商务部决定制订《办法》,以进一步明确界定未依法申报的情形和调查处理程序,规范调查处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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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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