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797.2023.01.013
地面无线电台(站)管理规定
(2022年12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0号公布,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面无线电台(站)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证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保障电磁空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使用地面无线电台(站),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地面无线电台(站),是指为开展地面无线电业务在某一地点或者地域设置、使用的一个或者多个发信机、收信机,或者发信机与收信机的组合.
无线电台、管理规定
TN924;G311;D922.17
2023-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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