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2982.2015.05.005
县级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对医院收入和医疗服务的影响--基于广西的实证分析
目的::评价广西县级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对医院收入和医疗服务的影响。方法:采用前后对照设计,2009—2012年为干预前,2013年为干预期,试点县级公立医院为干预组,非试点县级公立医院为对照组;数据来源于2009—2013年医院统计报表和新农合报表、2010—2014年广西统计年鉴;采用基于回归的倍差法进行分析。结果:医药分开改革包括取消药品加成、提高诊查费和护理费项目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和增加财政补助;在医院收入方面,相对于非试点医院,试点医院药品收入减少332.6万元、医疗收入增加1075万元,财政补助没有显著变化;在医疗费用方面,相对于非试点医院,试点医院次均门诊药品费用减少3.51元、次均门诊诊查费用增加2.23元、次均住院药品费用减少133.50元、次均住院诊查费用增加62.01元、次均住院护理费用增加69.72元,门诊和住院人次、平均住院日、次均门诊和住院费用均无显著变化。结论:县级公立医院住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弥补了取消药品加成带来的损失,门诊需通过政策外项目费用调整来弥补损失。医药分开改革没有减少试点医院业务收入,但对医院和医生的激励作用有限。
医药分开、医院收入、服务利用、医药费用、倍差法
R197(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7127301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0YJC630332
2015-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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