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2982.2015.04.008
精神卫生法中入院治疗制度的完善
自愿入院治疗制度的完善需要树立事前自愿和代行自愿的法治观念,同时应建立预先指示制度,以充分保障患者自己的决定权。应当消除监护人决定属于强制入院治疗的错误观念,将监护人决定纳入代行自愿制度之中。强制入院治疗制度的完善需要在对患者自由权与社会安全做出平衡的基础上对法律条款的“危害”、“安全”、“危险”进行明确。应当将严重精神障碍回归到纯粹医学问题的本质,将决定能力评定问题单独做出规定,制定统一的决定能力判定标准。
自愿入院治疗、监护人、强制入院治疗、决定能力
R197;D923(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YJAB20064
2015-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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