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2982.2013.12.006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村卫生室门诊服务变化比较——基于东、中、西部6省的抽样调查
目的:比较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后东、中、西部6省村卫生室门急诊人次、次均药品费用和次均医药总费用的变化.方法:收集6省130个村卫生室2009-2011年连续36个月的门诊服务监测数据,使用分段时间序列模型进行回归分析.结果:2011年与2009年相比,6省村卫生室门诊次均药品费用、次均医药总费用均下降,降幅约在15% ~70%之间,东部的浙江和中部的安徽降幅最大;门急诊人次变化的瞬时水平和长期趋势各省均不相同.结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实施后,各省村卫生室次均药品费用和次均医药总费用的下降幅度存在较大差异,门急诊人次的变化也不尽相同,可能与补偿模式、“新农合”报销范围、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进度、基本药物配备情况、乡村医生待遇等多种因素有关.
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门诊服务、医疗费用、时间序列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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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127301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0YJC630332;中澳卫生与艾滋病项目HSS0907
2014-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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