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立法原则刍议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立法的时机已经成熟,应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原则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的要求为指导,结合社区卫生服务自身属性、基本特征和发展趋势确立立法原则.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立法应坚持的原则是:公益性原则、政府主导原则、全方位服务原则、服务的可及性原则、与现行政策相衔接原则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原则.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立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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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1(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山东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法人化研究”2011HW091;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社区卫生服务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研究”2011RKGB3052
2014-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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