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663.2013.07.003
关于公立医院改制盈利分配的思考
文章分析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进行盈利分配”政策规定对公立医院改制所致的两难困境,提出了“改制医院整体设立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体机构开展基本医疗服务不予营利,附属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依法营利,以特需医疗服务收益弥补基本医疗服务资金缺口,兼而解决社会资本合理回报”的现阶段解困构想.
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盈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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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3(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13-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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