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663.2011.12.003
新医改中的公立医院取消“以药养医”后的补偿机制分析
我国的新医改政策指出,公立医院要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增加政府投入来解决.文章对医院管理中这三条补偿途径分别做了详尽的分析,认为增设药事服务费不可取;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要获得民众的认可,就要大幅度提升服务质量;增加政府投入是必然,但更要加强政府监管.
新医改、药品加成、补偿办法、医疗质量、公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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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3(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辽宁省科技厅201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2010225012;项目名称:医院药品零差率后的财政补助和医疗服务价格机制研究
2012-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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