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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4663.2007.09.014

浅析《条例》规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直接判定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引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赋于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拥有直接判定权.由此产生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笔者通过分析研究这些问题,以期进一步维护卫生行政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工作的严肃性和统一性.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卫生行政判定、医疗事故

23

D922.16(中国法律)

2007-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0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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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1004-4663

51-1201/R

23

2007,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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