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663.2005.01.016
实行药品顺加作价管理面临的问题和对策
@@ 为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价格行为,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切实减轻社会医药费的负担,调整医疗机构医药收入结构,逐步扭转当前"以药养医"的局面,从2004年开始,浙江、广东等地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价格管理办法进行了改革,实行顺加作价,差别差率.以浙江省为例,从2004年1月1日开始,浙江省所有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经营的药品,必须根据规定的购销差率实行顺加作价销售.改革的目的主要是通过控制医院药品最高零售价和最高购销差率的办法,与规范药品招标采购相结合,来达到降低药价的目的,让利于病人.改革实行半年多以来,药品价格有了较大幅度地下降,群众实实在在从中得到了好处,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理想与现实的反差,值得认真研究.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顺加作价、管理办法、营利性医疗机构、药品价格、浙江省、药品招标采购、改革、政府主办、以药养医、医院药品、医药费、收入结构、价格行为、规范、购销、零售价、药价、销售、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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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5(药事组织)
2005-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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