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资质认定评审对检测工作的推动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由于卫生检测机构对外承担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活饮用水、游泳池水、消毒剂、杀虫剂、一次性卫生用品以及公共场所、劳动作业场所、学校学习场所、医疗机构等各项指标的监测、检测工作,只有监测、检测数据准确可靠,才具有法律效力和权威性.因此,资质认定工作是关系到卫生检验机构生存发展的动力,也是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的需要.
资质认定、检测工作、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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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14-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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