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标准使用液有效期的分析与探讨
@@ 铁、锰、铜、锌、铅、镉等重金属项目在实验室频繁检测,但GB/T5750-2006,GB/T5009-2003等国家标准检验方法中,对重金属元素标准储备液、使用液有效保存期均无明确规定.查阅参考资料,在<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理化检测>附录C”1”标准溶液参考有效期中规定:浓度为1μg/ml~10 1μg/ml或适当浓度的元素标准工作液,保存在0℃~5℃的冰箱中,有效期为1个月.
重金属、标准使用液、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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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46(诊断学)
2012-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579-2580,2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