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43.2006.12.018
建立和完善医疗损害赔偿机制
@@ 所谓医疗损害赔偿,是指病人及其家属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并由此造成病人身体和精神上的损害事实,从而引发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要求的民事权益争议.医疗服务是一种特殊的服务,人们在向未知领域的探索中,受认知能力和医疗水平的制约、医疗工作的复杂性和不同病人所需接受的多方面不同的治疗,在医疗过程中要完全杜绝错失是不可能的.这一点在美国、澳大利亚及其他发达国家对医疗事故的研究分析中已得到证实,据权威机构报道,西方一些国家的误诊率也在20%~30%[1].
医疗损害、赔偿、机制、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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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预防医学、卫生学)
2006-1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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