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6131.2021.03.013
浅谈"双随机"在山西省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领域的应用现状与对策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5年10月组织制定了《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国卫办监督发[2015] 52号),在卫生监督领域推广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机制.改变以往重事前行政审批的"门槛式"监管,更加重视以风险管理为主,确保市场主体符合准入条件,依法合规经营,重点在于状态维持与过程监控的事中监管,以及以稽查执法、依法惩戒为主,轻则纠正市场主体行为,重则清除不合格的市场主体,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促进公平市场竞争的事后监管,形成全过程监管机制.2016年选取辽宁、上海、河南、云南4地开展国抽"双随机"试点,建设"双随机"信息系统,采用"双随机"的形式抽取下发国家重点抽检任务.自2017年开始至今,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采用"双随机"形式抽取下发国家重点抽检任务,并通过国抽"双随机"信息系统完成任务执行信息的上报和汇总工作.本文旨在探讨"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在山西省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领域的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对策,尝试解决"双随机"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随机监督抽查;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双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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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6(行政法)
2021-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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