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6131.2016.04.015
一起医疗机构聘用持假护士执业证人员执业案引发的思考
随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不断深入,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部分医疗机构及人员采取伪造、借用执业证书,蒙骗患者、不配合调查,模仿执业医师签名等手段逃避卫生监督检查,给卫生监督查处工作增加难度。作者通过一起医疗机构聘用持假护士执业证书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行政处罚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为今后查处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案件提供了处罚思路,并对如何做好医疗监督服务工作提出建议和对策。
医疗机构、行政处罚、假护士执业证、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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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16-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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