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6131.2015.05.006
31省438家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职能项目开展情况研究
目的 了解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各职能项目的 开展情况.方法 采用分层整群抽样方法 ,对全国438家县级样本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能、项目的 认可情况,以及这些项目的 现实开展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结果 (1)各县级机构认可的应开展职能项目占全部项目数的47.77%;(2)县级机构各职能项目的 平均开展比例为88.15%,其中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为91.73%、89.21%和84.83%;(3)在县级机构承担的11项职能中,9项职能的项目开展比例高于85%,"案件查处"职能的项目开展比例最高,为97.55%,而"卫生行政许可"和"卫生监测与评价"职能的项目开展比例分别为83.56%和70.75%.结论 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各职能项目的 总体开展情况良好,个别职能需要重点加强,强化职能认可,并进一步明确职责.
县级、卫生监督、职能项目、开展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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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6(行政法)
2011健康领域重大社会问题预测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项目资助;中国卫生监督协会"我国卫生监督行业现状调查与分析"项目ZGWSJDXH2013001
2015-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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