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除食品用香精和胶基糖果基础剂以外的所有复配食品添加剂.2 术语和定义2.1 复配食品添加剂为了改善食品品质、便于食品加工,将两种或两种以上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物理方法混匀而成的食品添加剂.2.2 辅料为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加工、贮存、溶解等工艺目的而添加的食品原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复配、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物理方法、食品原料、食品品质、食品加工、辅料、单一品种、贮存、糖果、术语、溶解、胶基、基础、工艺、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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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2;S37
2011-1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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