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77-6131.2001.01.020
保健食品委托生产在监督管理中有关问题的探讨
对江苏省保健食品委托生产在监督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目前委托加工的形式通常分为全部委托和部分委托,前者与现有法律有抵触,是不可取的.后者是指有条件的委托,同时要求用法律的手段对委托双方各自应负的责任予以确定,并建议由卫生部制定相关规定,以规范保健食品委托加工的卫生要求.
保健食品、委托生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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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预防医学、卫生学)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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