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卫生服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012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卫生服务工作会议于3月22-23日在京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医改精神和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总结交流新农合及农村卫生工作经验,研究部署2012年和今后一段时期新农合和农村卫生工作,推动新农合制度巩固完善和农村卫生综合改革,进一步推进农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发展.卫生部部长陈竺、副部长刘谦出席会议并讲话.陈竺全面总结了深化医改以来新农合和农村卫生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绩.他指出,三年来,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协同推进,特别是广大农村卫生工作者攻坚克难、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农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圆满完成了阶段性目标.新农合制度不断巩固、完善,保障范围与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自2009年以来,新农合逐步推开门诊统筹,将国家基本药物、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保障范围,参合农民受益范围日益扩大.在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报销水平提高到70%的基础上,逐步开展了提高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急性白血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201 1年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并同时启动了终末期肾病等6类新增疾病试点,有关疾病实际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型农村合作医疗、村卫生服务、农村卫生、卫生工作者、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保障水平、工作会议、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保障范围、国家基本药物、终末期肾病、阶段性目标、急性白血病、改革和发展、总体要求、制度巩固、医疗康复、医改、受益范围、试点
R11(卫生基础科学)
2012-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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