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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752/j.cnki.1004-6607.2021.02.003

《民法典》对医疗机构医患沟通工作的影响分析

引用
纵观我国医患沟通立法的发展,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开始直至《民法典》的颁布,有患方主体的身份要求越来越明确、医患沟通的内容要求越来越详尽、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障越来越有力等趋势.2020年《民法典》颁布对《侵权责任法》中的相关规定作了几处重要的修改.为此,医疗机构的医患沟通工作应进行变革或者调整.主要要求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患方人员的主体身份应加强审核,二是医患沟通的格式文本建议逐步淘汰,三是医患沟通文书以采用结构化模式为宜,四是医患沟通的记录形式应实现多元化.

民法典、民愚沟诵、知情同竟权

29

D902(法的理论(法学))

2021-04-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2-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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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6607

11-3044/D

29

202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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