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752/j.cnki.1004-6607.2020.05.008
食品职业打假索赔法律规制路径探析
食品职业打假人的出现以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为基础,以相关法律的出台为推动力.纯以牟利为目的而进行打假的职业打假人,已成为扰乱市场秩序的不稳定因素.职业打假人利用司法资源牟取私利的行为是占用和滥用司法资源的表现,因此有必要对食品职业打假人索赔路径进行法律规制.首先,法律应对职业打假人的含义进行明确释义;其次,相关法律应明确食品职业打假人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惩罚性赔偿;再次,对食品职业打假人的起诉资格,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认定:否认其行政诉讼资格;允许其提起民事诉讼;涉及到的公共利益,应通过民事公益诉讼进行救济;最后,有必要进一步完善行政举报奖励制度.
食品职业打假、起诉资格、公益诉讼、举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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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2(法的理论(法学))
2019年度广东省重点学科科研项目“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与生态环境法治协同机制研究”
2020-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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