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752/j.cnki.1004-6607.2020.02.004
遗传病防治中隐私权保护的利益冲突与消解
随着遗传病诊疗及相关科研工作的深入,基于遗传病家族性特征的研究成果让越来越多具有遗传风险的家族成员通过三级预防机制尽早得到防控.当遗传病患者拒绝主动告知其亲属相应风险时,医师面临患者隐私权保护与亲属间利益冲突,由医师告知其亲属既违反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和法律的明确性要求,在实践中也难以贯彻实施.应借鉴国外和我国传染病相关法律制度,实行重大遗传性疾病报告制度,可参考欧美推行重大遗传疾病家族登记制度及遗传咨询师资格认证制度以建立完善的遗传病防治体系.
遗传病、患者、近亲属、利益冲突、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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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2(法的理论(法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6BFX121
2020-04-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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