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752/j.cnki.1004-6607.2019.05.008
成年家庭暴力受害者之保护——以医生强制报告制度为角度
成年家庭暴力受害者因具有自主决定权和自我保护能力,较之儿童和老年人更容易被忽视,但是受害者面对施暴者时同样处于弱势地位.过分尊重家庭暴力受害者的自主决定权和盲目相信其自我保护能力的后果是受害者继续遭受损害,家庭暴力甚至逐步升级为刑事犯罪.分析家庭暴力的本质可知,家庭暴力不是完全交由个人决定的私人事务,其实质就是侵害人身权的违法行为.因此,强制报告虽是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主决定权的干预,但也是对受害者的保护,并防止社会秩序被进一步破坏.同时,医生是直接接触受害者,最了解受害者伤情的社会主体,由医生向公权力机关报告疑似家庭暴力受害者是较为有效的路径,但医生为了避免风险拒绝主动报告.因此建立以成年家庭暴力受害者为保护对象的强制报告制度确有必要.强制报告制度使得医生的利益与受害者的利益产生联系,从而激励医生辨别和报告家庭暴力,尽早干预家庭暴力和保护受害者.另外,强制报告制度的设置目的是为了阻止家庭暴力造成的伤害进一步扩大,设置相应责任是为了督促医生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因此违反报告义务的不利后果不宜过重.
成年家庭暴力受害者、医生强制报告义务、医生强制报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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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2(法的理论(法学))
2019-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35-4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