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752/j.cnki.1004-6607.2019.03.010
论比例原则在专利强制许可中的适用——以TRIPS协议下药品专利强制许可为例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 公共健康问题已经成为全世界关注的重要话题.在不损害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 适当利用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 提高国人药品可及性已成为应对公共健康危机的重要途径之一.目前, 我国专利法体系由于存在对”公共健康”概念表述不清、缺乏具体可操作的制度等缺陷, 导致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在我国未能得到有效实施.鉴于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行政法特征, 我国应积极充分地适用比例原则完整意义上的四阶标准, 合理地解释与适用TRIPS协议相关规定, 推进专利法修法, 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 以进一步提升我国药品专利发展水平, 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共健康的需求.
比例原则、TRIPS、药品专利权、强制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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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2(法的理论(法学))
2019-06-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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