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752/j.cnki.1004-6607.2019.03.004
转化型故意杀人罪探析
近来故意伤医、杀医事件不断升级, 进一步危害了公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中规定, 实施聚众斗殴、虐待被监管人、暴力取证、非法拘禁等罪中致人死亡的, 应严格依照故意杀人罪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即转化型故意杀人罪.由于若干事实因素造成了前罪本质产生巨变, 此时前罪构成要素难以包含情节更恶劣或严重的行为或后果, 故转化犯通常有着非常独特的立法价值, 须对其加以关注.目前其理论的一些基础问题仍存争议, 认为结果加重犯可以代替转化型故意杀人罪, 从而对其立法必要性质疑;认为主观方面存在认定困难, 故其理论应用常存在客观归罪之嫌, 进而致其立法合理性否认.在分析了转化型故意杀人罪的概念、范围、特征后, 着重诠释其立法必要性和合理性, 主张肯定转化型故意杀人罪, 以期保障患者正常就诊、维护医务工作者的人身安全和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概念、范围、特征、立法必要性、立法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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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2(法的理论(法学))
2017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资助”转化型故意杀人罪基本问题研究”2017KY1330;2017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资助”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独立学院法学实践教学改革研究”2017JGB496
2019-06-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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