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不再罚原则在行政处罚领域的适用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一事不再罚”原则的有限引入,使得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需要准确界定何为“同一个违法行为”.“同一个违法行为”的界定应当在违法构成要件异同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判断,即原则上符合同种违法构成要件的视为“一事”,符合异种违法构成要件的视为“数事”.其中,符合同种违法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可能因为突破时空边界而形成“数事”.在准确界定违法行为数的基础上,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一事一罚、数事数罚的原则.
行政处罚、构成要件、一事不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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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2(法的理论(法学))
2016-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