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一裁终局制度下的医事仲裁如何保证其公正性
对医患纠纷是否具有可仲裁性的争论现已基本划上句号,即大多数医患纠纷具有可仲裁性.然而,对如何构建医事仲裁机制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争议,假如采用选择性(一裁终局型)仲裁模式来处理医患纠纷,如何兼顾公正与效率的问题仍有待探讨.本文在详尽论述医事仲裁为什么不宜采用强制性(仲裁结果非终局性)仲裁模式的同时,重点探讨了一裁终局制度下的医事仲裁可以通过聘请医法结合型的仲裁员、改革仲裁庭的架构、设立自身纠错机构以及制定医事仲裁指南等措施来兼顾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一裁终局、医事仲裁、医患纠纷、仲裁庭、仲裁员、公正性、仲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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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2(法的理论(法学))
2015-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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