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添加剂处罚案件的法律适用分析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一起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添加剂处罚案件的法律适用分析

引用
2012年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在操作间冰箱内发现已开封使用的复合食品添加剂“香甜泡打粉”超过了保质期.经合议后决定对该单位进行处罚,但在适用法律时发生争议.本文对此进行探讨,分析餐饮服务单位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应适用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处罚条款进行处罚,以避免今后出现错误.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超过保质期、处罚、法律适用

22

2014-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50-5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卫生法制

1009-1424

11-3708/D

22

2014,22(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